【背景资料】
甲公司承担了某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坝的施工任务。主坝长 1206.56m, 坝顶高64.00m,最大坝高 81.55m(厂房坝段), 坝基最大挖深 13.50m。该标段主要由泄洪洞、河床式发电厂房、 挡水坝段等组成。
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甲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XXXX 年度汛方案》 报监理单位批准。
事件二: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分别编制了《纵向围堰施工方案》、《一期上、下游围堰施工方案》、《主坝基础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主坝基础石方爆破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对上述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将修改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送监理单位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常务副总监对上述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事件三:项目法人主持召开安全例会, 要求甲公司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及时填报事故信息等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信息。安全例会通报中提到的甲公司施工现场存在的部分事故隐患见表 2。
表 2 甲公司施工现场存在的部分事故隐患

事件四: 施工现场设有氨压机车间,甲公司将其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制定了氨压机车间必须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事件五: 木工车间的李某在用圆盘锯加工竹胶板时,碎屑飞入左眼,造成左眼失明。 事后甲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安排李某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