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乙两人系朋友,某日一同前往山区打猎。甲发现远处有一只野兔,便举枪瞄准射击,因枪法不准,子弹未击中野兔,反而击中了正在附近山坡砍柴的村民丁,丁当场倒地受伤。甲见状,立即拉着乙逃离现场,未对丁进行任何救助。后丁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经鉴定,丁系被枪击伤腿部,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若及时救助,可避免死亡结果发生。

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结合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规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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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题】

2016年8月,某市4家企业拟发起成立一家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为400万元,4家发起企业认购125万元(每股1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股。2016年10月,发起人中的3家企业以现金认购了70万元的股份,另一家企业则以其非专利技术入股,作价180万元。2016年11月,社会认股人缴纳股款200万元,发起人以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75万元,从而募足了股款。2016年12月,在A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召开了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做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

请问:依据我国《公司法》,大新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案例分析题】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各存在哪些问题?并请说明法律依据和理由。

【案例分析题】

2017 年10 月间,肖某某通过新闻得知炭疽杆菌是一种白色粉末的病菌,国外已经发生因接触夹有炭疽杆菌的邮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因此认为社会公众对收到类似的邮件会产生恐慌心理。同年10 月 18 日,肖某某将家中粉末状的食品干燥剂装入两只信封内,分别邮寄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某领导和上海市东方电视台新闻中心陈某。同年 10 月 19 日、2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陆某等人及东方电视台陈某在拆阅上述夹带有白色粉末的信件后,产生了精神上的高度紧张,同时引起周围人们的恐慌。经相关部门采取大量措施后,人们的恐慌心理才逐渐消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通过向政府及新闻单位投寄装有虚假炭疽杆菌信件的方式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 条的规定,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判处有期徒刑 4 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某某未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问:法院将肖某某的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村民刘某于某夜12点左右到离村子有3公里远的集体所有树林里盗伐树木,同村村民李某深夜回家,途经树林边时听到树林中的伐木声,出于好奇,偷偷走近刘某处,被伐倒的大树当场砸死。刘某在次日看到木头上的血迹,才发现出了人命。问:刘某伐倒树木砸死人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张某,15周岁,一日骑自行车上学,行至一下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倒同方向行走的一老人。张某从自行车摔下,将老人压倒在身下。张某随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将老人送往医院。当日老人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甲原系某公安局预审员,在审理金某故意杀人案时,接受金某之父、甲的老同学乙的请托,将金某的年龄由19岁改成17岁,又将起诉意见书中的“金某用砍刀连砍数刀”改成“金某被迫用砍刀自卫”等,尽力为金某开脱。办案期间,甲接受金某家属给的现金、项链、钻戒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万元。

问:对甲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理由是什么?

【案例分析题】

2016年2月,省县玄滩镇村男青年陈某与村女青年宋甲建立恋爱关系后,两人去浙江打工。同年5月,双方自愿解除恋爱关系。2016年12月,陈某与赵某恋爱,准备结婚。2017年3月10日,陈某随身携带6000元与未婚妻赵某一起回家,备办其母50岁生日宴。宋甲之父宋乙得知后,于3月12日下午3时许,纠集其兄宋丙、其妻万某以及其他亲朋好友共7人,闯入陈某家,使用暴力拍桌打凳,并进行恶言恐吓说:“陈某你不该与宋甲分手,你要是和赵某结婚,就必须赔偿我家名誉损失费、青春损失费和抚养费3.6万元,否则我永远都要找你的麻烦,让你永远结不成婚,就是结了婚也别想过上一天安宁日子。”当陈某申辩是宋甲自愿与其解除恋爱关系时,宋乙多次冲上前去欲殴打陈某,被他人拦阻。宋乙一直纠缠要陈某赔钱,陈某之母刘某向宋乙等人求情。到当晚11时许,陈某被迫将其带回的6000元交给宋乙,宋乙还逼陈某打了3万元的欠条,才带人离去。次日凌晨4时许,陈某跳入附近堰塘溺水死亡。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两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案例分析题】

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县之间的一段县级公路,因为沿途风景非常优美,被称作“草原天路”,吸引了大量自驾游客。2016年5月1日,张北县物价局根据张北县旅游局《关于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申请》作出《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该批复在张北县政府的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批复中提出,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草原天路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张家口张北县政府物价局经召开听证会论证通过,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该项收费引发了广泛争议。然后,由于各方反对声声强烈,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胜鹿。

请结合行政过程理论中有关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等内容,对该事件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