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一办公楼,投资概算25000.00万元,建筑面积21000㎡,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层高4.5m,地上18层。层高3.6m,采取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对外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工程至交付使用全过程。经公开招投标,A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标。A单位对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进行了招标。
B施工单位中标了本工程施工标段,中标价为18060万元。部分费用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340万元,其中按照施工计划,2014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2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22万元;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36万元;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86万元;脚手架费220万元;施工总包管理费54万元;暂列金额300万元。
B施工单位中标后第8天,双方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部分条款如下:工程质量为合格;除钢材及混凝土材料价格浮动超出±10%(含10%)工程设计变更允许调整以外,其他一律不允许调整;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合同工期为485日历天,于2014年2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监理工程师在检査土方回填施工时发现:回填土料混有建筑垃圾;土料铺填厚度大于400mm;采用振动压实机压实2遍成活;每天将回填2-3层的环刀法取的土样统一送检测单位检测压实系数。对此出整改要求。
"后浇带施工专项方案″中确定∶模板独立支设;剔除模板用钢丝网;因设计无要求,基础底板后浇带10d后封闭等。
监理工程师在检査第4层外墙板安装质量时发现:钢筋套筒连接灌浆满足规范要求;留置了一组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灌浆料标准养护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