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居民个人陈某为家中独子,父母均已经年满65周岁;陈某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刚满5周岁、女儿出生于2022年年底,因配偶无业,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约定由陈某享受。2023年陈某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15000元,含按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4月份,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并支出文印费、交通费120元。

(3)8月份,以50000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一幅名家书法作品,该书法作品原值20000元。

(4)12月底,从单位领取年终奖72000元,陈某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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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①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②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超出15%部分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0.9调整;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实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1.1调整;③规费费率为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前6月均按计划完成。

事件一: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发现8月末D工作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9200㎡。F工作实际完成12000。承包人提出了结算申请,监理机构进行了审核。
事件二:
项目进行到第12个月末,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了检查。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6-2所示。

【材料分析题】

早上,班主任张老师刚进办公室,其他任课老师就说:“昨天上课时,你们班纪律差,彬彬还与同学吵架。”当天张老师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同学们讨论昨天课上发生的事。同学们七嘴八舌,有的说:“都是彬彬的错。”有的说:“班主任不在的时候,我们班就比较乱。”大家都认为一个班应该有班规,每个人还应有遵守班规的自觉性。张老师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对大家达成的共识给予了肯定,最后张老师与同学们一起制定了本班班规,并希望大家一起遵守。放学后,彬彬主动找到张老师承认错误,张老师说:“你能主动认错非常好,希望你和其他同学一起努力、遵守班规,相信你会表现得很好。”彬彬认真地点点头,骄傲地说:“老师,您看我的行动吧!”

问题:

【复合题】

材料:《唐律疏议》中说:"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

问:

【材料分析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我国要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就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从眼前的危机、眼前的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智者虑事,虽处利地,必思所以害;虽处害地,必思所以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哲学意义上讲,‘难’是任何领域前进道路上永恒的命题。”人类历史一再表明,顺境中存危机,逆境中有机遇。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传统产业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催生出一些新型经济业态,如“指尖交易”“云端销售”“宅经济”等,给我国加快科技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带来新机遇。作为矛盾的双方,危和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关键是要主动求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清“危”中之需、找准发展之“机”,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因势利导,打好化危为机的战略主动仗。

变局因其复杂多变而充满不确定性。“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分析当前形势,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只有准确把握分析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看清变局本质和发展大势,顺势而为、谋事而动,提升危中寻机、化危为机的能力,沉稳应对变局、开拓新局,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才能牢牢把握化危为机的主动权,为不确定的世界增加确定性。

——摘自《人民日报》(2020年4月3日、4月16日、9月25日)

【复合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公司),2023 年度所有者权益相关情况如下:

(1) 2023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800 万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为 600 万元,盈余公积为 700 万元,股本 200 万元。

(2) 2 月 1 日,为扩大经营规模,发行股票 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 元,按照发行收入的 3% 支付手续费和佣金。

(3) 12 月 1 日,经股东会批准,以银行存款回购本公司股票 400 万股并注销,每股回购价格为 3 元。

(4) 2023 年甲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1000 万元,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 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 2023 年年末甲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100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00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复合题】

【背景资料】
国有资金投资拟建设的某智能大厦,建设方对其中某套设备系统的甲、乙两个方案进行比选,其初始投资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每年的运营维护费用分别为5万元、3万元,无残值。使用年限为10年,到期后更换其他设备系统。选取设备系统中的F1、F2、F3、F4四个主要功能进行评价,其评分及各个功能的权重见表2.1。初始投资发生在期初,其他费用均发生在期末,不考虑建设期影响,年复利率为6%,已知(P/A,6%,10)=7.360,(P/F,6%,10)=0.558。

该智能大厦的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公开招标,单价合同,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招标文件中规定,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5日内退还,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5%,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如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事件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A(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但牵头人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B的某项造价占比较大的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单价30%以上,就此向投标人B发出澄清函,投标人B书面回复称,由于询价失误,造成该项子目的材料单价偏低并且重新修改了该项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并据此修改其投标总价。
事件3:投标人C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政府部门最新发布的材料价格风险分担指导性文件规定材料价格的变动超过±5%时由发包人承担风险,原招标文件中“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调整综合单价”的规定在合同中应改为“材料价格变动超过±5%时调整综合单价”。

【材料分析题】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简称《指南》),要求着力克服普通高中办学中 “唯分数、唯升学” 倾向,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由于诸多原因的综合作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分数决定着学生的命运,久而久之就导致了唯分数论的出现。学校和老师为了提高升学率,不得不把所有努力都放在提高成绩上,忽视了学生的个性成长和全面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分数已经绑架了当下的基础教育,令所有人都感到苦不堪言,但却无力摆脱。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基于这样的深刻认识,很多有识之士纷纷发出改变 “唯分数” 评价机制的呼吁,相关各方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尝试:2020 年 9 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评价导向作用,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2020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新时代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的落地。2021 年 3 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后又出台高中的《指南》,两个《指南》明晰了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的路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评价机制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扭转 “唯分数” 的教育评价导向,难在如何落地。以成绩、升学率为标准,确实刻板、片面,但是相对比较公平,而且有可比性,在现行社会大环境之下,也有相当大的合理性。以成绩论英雄,简单易行,立竿见影。而克服 “唯升学、唯分数”,那就要引入其他的标准,但一涉及具体的操作,却殊非易事。

当然,在现有情况下,克服 “唯升学、唯分数” 并不是不要升学和分数,关键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能否在升学和分数之外探索出其他相对重要的、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价值和标准。

为此,有关部门一直在为之不懈努力。上述八部门《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指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作为评价主要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兴趣特长,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和老师是一根藤上结的两个瓜,对老师的考核要求不彻底改变,就谈不上克服 “唯分数、唯升学” 倾向。为此,《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普通高中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教育部发布《指南》,相当于做好了上半篇文章,如何切实做好下半篇文章,切实克服 “唯分数、唯升学” 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依然任重而道远。

(摘编自胡欣红《扭转 “唯分数” 导向,如何做好下半篇文章》, 有删改)

问题:

【复合题】

2007年10月9日下午,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林某的出租车剐了一下。为此林某和邹某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互相扭扯。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某召集制锁厂职工尤某和妹夫陈某等人于23时许,持刀闯入林某家,邹某殴打林某及其丈夫。次日凌晨1时许,邹某、陈某和尤某再次闯进林某家,捣毁林某家部分家具。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某的胞妹家,捣毁其家里部分家具。2007年11月1日,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故意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某、林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对尤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林某认为公安机关给自己行政拘留10天处罚过重,而仅给邹某10天拘留处罚和对尤某、陈某只处以警告处罚过轻,提出申诉。某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裁决。林某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复合题】

何某诉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2011年10月29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以下称淮阴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银川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淮阴区政府发布《银川路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何某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路北侧3号楼205号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经评估,何某被征收房屋住宅部分评估单价为3901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评估单价为15600元/平方米。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何某向征收部门表示选择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征收部门申请淮阴区政府裁决。2012年6月14日,淮阴区政府依征收部门申请作出淮政房征补决字[2012]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何某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住。因征收双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淮阴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总计60702715元;(2)被征收人何某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何某不服,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淮安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本案征收补偿决定。何某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淮阴区政府对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准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侵害了何某的补偿方式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1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通过对本案证据的分析,可以认定何某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但被诉补偿决定确定的是货币补偿方式,侵害了何某的补偿选择权。据此,法院作出撤销被诉补偿决定的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本案例分析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载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99-400页。)问题:

【复合题】

案例:甲系某国有公司财务科科长,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2023年3月至 2024年1月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公款共计80万元挪用给其 朋友乙进行营利活动,并约定乙营利后给予甲10万元好处费。乙使用该笔公款进行股 票投资,后因股市下跌亏损50万元,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2024年2月,公司进行 财务审计时,甲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甲主动向公司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 还了30万元公款。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