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的犯罪行为应如何认定?

手机使用
微信扫一扫
分享
微信内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福建 B 公司打电话给 A 风机厂,欲购风机,当时 A 厂办公室无人。C 厂某甲代接电话后,未转告 A 厂,却将情况告知 C 厂。C 厂寄四份合同书给 B 公司,合同书上供方栏为 “A 风机厂二分厂”,后 C 又信告 B,“已成立风机集团公司,今后原属 A 的风机业务概由二分厂办理”。B 信以为真,从 C 厂购得 6 台风机,后发现上述 6 机质量不好,便将原先欲给 A 厂的三张订单转给了上海的供方,总标的款 20 万元。

你认为 C 厂和某甲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2015年6月16日18时许,李某驾驶自己的豫AXXXX号川路牌农用车,在少洛高速公路上施工下班回家途中,由西向东行驶至XX市XX乡水磨湾村大桥东100米处,因该公路未正常开通通行,在变更车道时,与相反方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王甲和乘车人王乙当场死亡,王丙受伤。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人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另据法院查明,案发时少林寺至洛阳的高速公路尚未开通使用;案发后李某系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XX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问:被告人李某构成何罪。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美国一家客户洽谈一笔交易,我方于 1990 年 4 月 7 日以电报发盘,规定在 4 月 12 日前复到有效。对方在 4 月 10 日以电报表示接受,我方在 14 日才收到该项复电。业务员因其为逾期接受,应属无效,未予理睬,该货又售另一客户。日后对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要我方发货。若此案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请分析我方应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题】

黄某(男,35岁)在黄金首饰交易过程中,被一外省人骗去交易款3400元,黄某遂四处寻找该外省人。某日,黄某在菜市场发现一人与骗自己的外省人相貌相似,便误以为该人就是骗自己的人,遂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谎称该人就是诈骗自己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黄某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但他没有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反而将错就错,一口咬定该人就是诈骗犯,导致该人被无辜拘留达三个多月之久。(注:原题部分内容缺失,结合上下文补充完整,无修改原意)

问: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2022年6月6日,由甲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国有企业——甲市机械设备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设备厂厂长决定向本企业所在区的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该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乙市的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此后经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

问题: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案例分析题】

2011年,甲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甲一直不思悔改,游手好闲。2018年某日,甲将同村的乙 (13岁)奸淫。事后,甲威胁乙,叫她不要向别人说及此事,否则就要报复她家人。同年,甲教唆同村的丙 (17岁)强奸同村的怀孕妇女丁。丙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由于丁的苦苦哀求,加之看到丁怀孕在身,未对其实施奸淫。事后,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问:上述案例中,属于法定情节的有哪些?属于酌定情节的有哪些?对于这些情节,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

2015年10月26日晚21时许,韩某酒后驾驶苏GJ9XXX“解放牌”货车,行驶至XX市XX区X社区岛山巷时,将在路边行走的妇女徐某撞倒。韩某发现撞伤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徐某转移到岛山巷10号楼2单元道口藏匿,致使徐某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当夜,韩某又借用苏M00XXX“东风牌”货车,将徐某的尸体运至XX区Y镇,将尸体捆绑在水泥板上,沉入烧香河中。法院认为,韩某驾车撞伤人,又将被害人隐藏导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问:法院对被告人韩某的行为定性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丙与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案例分析题】

某日晚11时40分,某县公安局干部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朱某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朱某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一面追,一面喊"站住"。当追到邻居家房屋后门附近时,朱某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不景气,资金周转发生重大困难。为解决公司资金短缺问题,公司董事会作出增资发行新股的方案,交股东大会讨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发行1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为吸引投资者以95元每股的价格出售,拟筹集资金950万元人民币。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决议后,公司即在报纸上刊登了发行新股的公告,专门成立新股销售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问题:甲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