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某年11月29日,山东省兰陵县村民徐某同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结伙驾驶机动三轮车,携带渔叉、线网等工具来到江苏省郅州市境内作案。在盗得几只鸡后,转而寻找新的盗窃目标,路遇公安巡逻民警。民警见其形迹可疑,遂进行盘查。为逃避盘查,徐某等人见状驾车逃离。民警遂紧追抓捕。在逃跑途中,徐某等人驾驶的三轮车不慎翻倒,徐某等人弃车徒步而逃,民警和随后赶来的村民继续追赶。徐某等人为逃跑方便,先是趁村民王某不备,夺下其自行车一辆,后又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夺取了前来追赶他们的民警和村民的摩托车4辆,并将公安人员打伤。后徐某被当场抓获,张某驾驶其中一辆摩托车逃离。
问:对本案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C 公司和 W 公司分别于 2002 年、200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C 公司与 W 公司实际控制人围绕 C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等问题引发控制权之争,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在深圳证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 (以下简称 “调解中心”) 2017 年 12 月正式受理 “C 公司控制权之争案”。针对该案涉及问题复杂、利益巨大、舆情关注度高,若处理不当会影响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特点,调解中心受案之初专门制定了《公司控制权纠纷调解程序特别指引》。经双方当事人选定和调解中心指定,由 3 名资本市场资深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组成调解工作小组。调解工作小组成员充分发挥专业敬业精神,认真核实、反复论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财务、法律等专业问题,本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从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和上市公司、股东、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利,前后召开 4 次面对面调解会议,组织数场 “背对背” 会谈,推进控制权之争化解的具体方案不断细化。2018 年 1 月,经由双方董事会决议,C 公司和 W 公司在深圳证监局、调解中心等的见证下,正式签署和解协议。据上市公司公告披露,C 公司同意向 W 公司转让其旗下某子公司 75% 的股权,W 公司同意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第三方公司溢价转让其持有的 C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400 万股。2018 年 3 月,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双方申请,组成独任仲裁庭,依照和解协议内容快速作出仲裁裁决。
问题:结合材料,分析本案适用商事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手段的典型意义。
高某(男,1980年5月出生)、夏某(男,1982年8月出生)、宗某(男,1981年3月出生)三人共谋杀害钱某(男,1978年10月出生)。三人商定,由宗某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高某和夏某负责动手杀害钱某。某日,宗某按照约定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高某和夏某随后赶到,三人合力将钱某按倒在地,高某和夏某抬起钱某的脖子,宗某按住钱某的手脚,意图将钱某掐昏迷后再扔入湖中溺死。在抬脖子的过程中,钱某当场窒息死亡。三人见状,将钱某的尸体扔入湖中,并拿走钱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有现金5000元、储蓄卡一张、身份证一张)。后高某将储蓄卡和身份证交给尹某(男,1983年11月出生),告知尹某该储蓄卡是自己捡来的,让尹某帮忙到银行取款,尹某答应后,持该储蓄卡和身份证到银行取出存款2万元,交给高某。尹某事后得知该储蓄卡是高某杀人所得,但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注:原题部分内容缺失,结合上下文补充完整,无修改原意)
问:请分析高某、夏某、宗某、尹某的刑事责任。
张某,15周岁,一日骑自行车上学,行至一下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倒同方向行走的一老人。张某从自行车摔下,将老人压倒在身下。张某随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将老人送往医院。当日老人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在某县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甲公司中标。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投标在A、B、C、D、E五方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向县财政局投诉。县财政局驳回了乙公司的投诉。乙公司向省财政厅申请复议。省财政厅决定:撤销县财政局驳回乙公司投诉的决定,责令其重新处理。
请分析甲公司是否应当作为本复议案件的第三人?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