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针对某应收账款账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为零,A注册会计师据此认为无须对该账户实施函证,随机选取另外一个应收账款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2)A注册会计师通过测试银行存款存在认定的相关控制运行有效,拟适当减少函证银行存款的样本量。
(3)A注册会计师拟针对某一大额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甲公司管理层要求A注册会计师不实施函证,管理层解释因为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A注册会计师认为理由合理,同意管理层要求,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A注册会计师收到某一询证函中填列“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条款不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5)A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到某银行进行跟函,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在当时进行现场回函,A注册会计师同意在银行办理询证函后直接邮寄至会计师事务所。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