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该矿滑坡灾害的自然诱发条件是( )。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月至11月“利润表”部分项目的累计发生额为:税金及附加900万元、销售费用750万元、管理费用15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2020年12月该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买价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过程中领用原材料一批,成本为20万元,市场价格为25万元,另外发生安装工人工资10万元。9日,该设备安装完成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2)10日,将100台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该产品每台生产成本为2万元,市场售价为3万元(不含增值税)。
(3)31日,对销售机构上月购入并投入使用的设备计提折旧,该设备取得时的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4)31日,确认2020年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2020年7月1日,该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1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采用月末预提方式确认借款利息。
(5)31日,计算确定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万元(不考虑教育费附加)、车船税10万元,支付印花税6万元,支付咨询费30万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 根据资料(3),该企业12月31日对销售机构设备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一条全长1310m横跨一条二级公路与某生态湿地公园景区的钢结构步行桥工程。该桥梁主桥上部结构采用(55+2×90+55)m圆筒形镂空钢桁架结构,其外径4.15m,内径3.55m,桥面全宽6.0m。为保护生态湿地环境,节约施工用地,保证施工进度,主桥采用顶推施工方案。引桥为30m跨径的钢箱梁桥,采用分段吊装安装方式。主桥钢桁梁总长290m,结合现场情况拟将主桥钢桁梁在主桥3~4号墩之间搭设拼装支架逐段拼焊,并在支架上采用步履式智能顶推装置配合竖向千斤顶将钢桁梁顶推至设计位置,最后20m钢桁梁在拼装支架上拼装成整体。
主桥钢桁梁在工厂内制造成构件运至现场,在卧拼胎架上拼焊成圆形小节段,然后用龙门吊运至拼装支架上立拼焊成顶推节段,各顶推钢桁梁节段间主要采用焊接,部分杆件采用焊接与高强度螺栓合用连接。桥面系构件在工厂内制造,运至现场采用焊接与高强度螺栓合用连接成整体。
主桥桥跨与主梁钢桁梁拼装顶推现场布置如图5所示。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主桥钢桁梁拼装与顶推架设施工中,施工单位采取了如下做法:
(1)工地焊接前采用钢丝砂轮对焊缝进行除锈,并在除锈后的48h内进行焊接;
(2)高强度螺栓施拧采用扭矩扳手,在作业前后均应进行校正;
(3)当钢桥为焊接与高强度螺栓合用连接时,完成终拧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后应进行焊缝检验;
(4)工地焊接时应设立防风、防雨设施,遮盖全部焊接处;焊接时风力应小于5级,温度应高于5℃,相对湿度应小于85%;
(5)临时墩上必须设置顶推装置;
(6)主梁顶推完成后,永久支座应在落梁后进行安装。
事件2:主桥拼装及顶推架设施工主要作业工序包括:①钢梁定位与永久支座安装;②在拼装支架上拼装20m梁段完成全桥拼接;③主梁前端安装顶推钢导梁;④主桥钢桁梁首节段拼装;⑤构件运至现场;⑥落梁;⑦首节段顶推移梁;⑧施工场地准备;⑨逐段拼装顶推270m梁段至设计位置。
事件3:主桥拼装及顶推架设施工中,施工单位配备的主要机具设备有:步履式智能项推装置、竖向顶升千斤顸、移动式起重机、手拉葫芦、钢丝砂轮等。顶推施工中采用的水平一竖向顶推方式的滑动装置由摩擦垫、滑块(支承块)组成。
事件4:主桥拼装及顶推施工计划总工期为90d,按拼装场地准备(10d)、拼装顶推支架搭设(20d)、钢桁梁拼焊(50d)、钢桁梁顶推(50d)、桥面附属设施安装(50d)、落梁拆除支架(10d)共六个主要工作控制施工,其中拼装场地准备与拼装顶推支架搭设可同时开工,钢桁梁顶推在钢桁梁拼焊10d后方可开始,桥面附属设施安装比钢桁梁顶推推迟10d开工。施工单位拟按表1格式绘制主桥拼装及顶推施工横道图。

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按车辆价值确定为 20 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甲无须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当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甲无须退还保险金,车辆归甲所有
由保险公司选择是否交付车辆并退还保险金
【背景资料】
1.项目概况
2015年10月8日,A公司与建工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某商用建筑土建施工由建工B公司承包,建筑面积为11.5×104 m2。2016年9月25 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项目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2台,施工升降机2台,推土机2台,挖掘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2台,木工加工机械1台,钢筋加工机械1台,砂轮锯1台,氧气、乙炔气瓶若干。
2.事故经过
一日,建筑工地代班长孙某向副工长崔某提出,晚上回楼抹地面,需在四楼安装照明灯,崔某表示同意。当时担任工地电工任务的张某家中有事离开工地,并向崔某表示由宋某代替其电工工作,崔某表示同意。当日下午,宋某在安装线路灯具时,为了固定灯具,使用钢筋支护灯具。安装好后,宋某推闸灯亮即离开工地。民工杜某在作业时,不慎碰到灯具外壳(铁盒)触电身亡。
3.事故原因
(1)违反规定,焊工代替电工操作。按照规定,电工经过考试合格以后取得电工资格才能上岗作业。宋某身为焊工,领导没有安排他代替电工工作,但当电工张某委托他时,他竟满口答应,代替电工工作。
(2)违反操作规程。电线不能用导电物体作支护和护罩,宋某违反安装技术规程,用钢筋支护灯具,用铁盒作灯具外壳,致使杜某作业时触电身亡。
(3)领导负有一定的责任。按规定工地须配专职电工。领导只是委派没有电工资格的电焊工张某担任电工工作。张某因事离开工地时,又擅自委派电焊工宋某,宋某安装四楼照明灯时,副工长崔某知道此事,也没有制止。因此,领导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在破产清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刘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6月1日到甲公司上班。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及2个月试用期等事项。2018年11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2年期限劳动合同及刘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等内容。2019年8月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刘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则以劳动合同未到期以及提前解除劳动合网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已知,刘某在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甲公司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甲公司项目部编制了工程施工进度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图1所示),监理工程师批准了该计划。(时间单位:天)
合同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工程量10%时,双方可以协商调整超出10%部分的单价,甲公司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见表1。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设计变更,路基挖土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90000m3,双方协商调整单价为14元/m3。边沟人工清淤挖运20m实际完成工程量82m3。
事件2:工作D施工过程中,罕见特大暴雨天气使一台施工机械受损,机械维修费花费2万元,同时导致工作D实际时间比计划时间拖延8d。
事件3:施工单位租赁的施工机械未及时进场,使工作F实际时间比计划时间拖延8天,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2000元/d
事件4:业主变更设计,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使工作E实际时间比计划拖延20d,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1500元/d。
事件5:D工作完成后,业主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质量为不合格。承包商返工修复完工后,业主重新委托第三方检验。由于D工作返工,影响了F工作的开始时间,业主要求承包商赶工,监理工程师也需要一起加班。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所得税税率25%,2020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事项:
(1)2月2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股票支付价款2 050万元(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增值税额为0.3万元,款项已支付。
(2)3月6日,一台设备提前报废,原价40万元,已提折旧2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万元;报废残料变价收入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6万元;发生清理费用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收支均用银行存款结算。
(3)12月31日,发行股票面值总额1 000万元、发行价款1 100万元、发行费用80万元,发行款项已存银行。
(4)除上述事项外,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5 000万元,期间费用2 000万元,税金及附加1 000万元,营业成本7 000万元。
(5)年末,当年业务招待费超标50万元,福利费超标30万元,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 根据资料(3),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