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1.事故经过A公司投资建设、B监理公司监理、C公司总承包、D公司劳务分包的住宅项目。某日11时30分许,升降机司机李某将C7-1号楼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停在下终端站,按往常一样锁上电锁拔出钥匙,关上护栏门后下班。当日13时10分许,李某仍在宿舍正常午休期间,提前到该楼顶楼进行拆模施工的19名工人擅自将停在下终端站的C7-1号楼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打开,携施工物件进入左侧吊笼,操作施工升降机上升。该吊笼运行至三十三层顶楼平台附近时突然倾翻,连同导轨架及顶部4节标准节一起坠落地面。
2.事故结果事故造成吊笼内19人当场死亡,受伤人员15人。医疗费用30万元,丧葬费50万元,抚恤费1562万元,伤亡补助及救济费用580万元,受伤人员歇工工资10万元,现场清理整顿期间的歇工工资25万元;现场抢救费用10万元,清理现场费用5万元,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16万元;现场财产损失价值200万元;事故后补充新员工培训费用3万元;市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350万元;因本次事故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损失70万元;其他费用25万元。
3.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该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第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连接失效无法受力。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超过备案额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kg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三十三层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事故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并连同第67节至第70节标准节坠落地面。
下面有关行政公开原则的意义的表述正确的是( )。
行政公开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行政公开有助于公众参与公共行政
行政公开有助于预防行政腐败和权力滥用
行政公开有助于行政主体作出公正的决定
【背景资料】
某平原区拦河闸工程,设计流量860m3/s,校核流量1050m3/s,闸室结构如下图所示。本工程施工采用全段围堰法导流,上、下游围堰为均质土围堰,闸基为轻粉质砂壤土,基坑采用深井降水。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现上游围堰后(基坑侧)有大面积管涌群,施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就近挖取黏性土进行封堵,随着上游水位继续上涨,封堵失败,围堰决口,导致刚浇筑的闸室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
某枢纽鱼道布置于节制闸左岸,鱼道总长642m。鱼道进、出口附近均设置控制闸门,鱼道池室采用箱涵和整体U型槽结构两种型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实施前,承包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1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部分内容如下:
(1)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1。

图1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天)
(2)当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0℃以下或最低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以下时,开始按低温季节组织混凝土施工。预热混凝土制备,首先考虑加热集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考虑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考虑加热胶凝材料。
(3)施工临时用水量按照日高峰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加上消防用水量计算。
(4)施工临时用电包括:基坑排水、混凝土制备、混凝土浇筑、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空压站等主要设备用电。现场设置一个电源,就近从高压10kV线路接入工地。
工程施工进入冬季遭遇了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工指令,造成鱼道箱涵、进出口闸室两项工作均推迟30天完成。承包人按照索赔程序向发包人提出了30天的工期索赔。
【背景资料】
某万门程控交换机安装工程,工期40 天,合同约定,交换机房到传输机房的同轴电缆由施工单位采购。施工项目部要求在现场摸底时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其中机房内设备安装现场应复核:需要安装的设备位置是否准确,防静电地板高度是否和抗震基座的高度相符。工程进行到第20 天时,项目部检查得出相关数据如下表。
工程完工后,2015年6月2日,施工单位报送了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并递交了竣工资料,包含工程说明、开工报告、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巳安装设备明细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验收证书等内容,监理单位以材料不全为由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施工单位提出工程中未发生相关事件的表格是否可不提供,监理单位认为如确定无相关事件发生,则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承诺函;2015年6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于7月12日投产使用;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25日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回访。
中学生晓雯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老师与同学都很喜欢她。但她要进行选择与决策时,总是拿不定主意,处于矛盾中。例如,有同学建议晓雯竟选班长,她也有此想法,但又担心班级事务繁多影响自己的学习;学校举行数学竞赛,她渴望参加,但又担心无法完成老师交给她的创建班级环境规划的任务。日常生活中,晓雯也常常为参加集体活动还是温习功课拿不定主意;在专业选择问题上,她既想成为一名音乐家,又想成为一名心理学家。
(一)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录用周某为出纳,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4000元,公司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若考核合格,工资提升至4500元,若考核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1个月。
6月15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8月2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李某离职,甲公司拟将李某负责的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核算、费用核算、稽核工作交接给周某,周某交接了其中部分工作。
11月31日,因甲公司连续3个月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周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与周某针对试用期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约定的是()。
【案例三】
甲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9日,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注册资金 2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周某。2005 年1月28 日,甲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0年1月29日 到期后进行了延期换证,有效期延至2015年1月 29日。
该矿开拓方式为地下斜井开拓,生产规模10 ×104 t/a,2010年 12月1 日,甲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验相关资质和证照,与施工队负责人陈某签订了 《井巷及采矿工程承包合同》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之后,陈某将工程承包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寄到乙公司, 20 天后乙公司给陈某寄来了公司资质和营业执照等。陈某拿到有关证照并备案后,向乙公司付款2 万元。 2011年2月 22 日,施工队开始采掘施工 。该施工队共有人员 90人,陈某未办理任何劳动手续,经核查,陈某系非法购买乙公司的建筑业企业“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矿山采掘”安全生产资质,伪造乙公司项目委托书。
2011 年7月10 日21时 30 分左右 甲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主井西南侧的采空区顶部(露天坑底部)垮塌,大量积水和泥沙迅猛泄入井下。至 23 时左右,井下-65.9m、-47m、-30m的3 个中段全部淹没,最高淹没水位线为-25m 标高,瞬间水头达-3m 标高处。
经核实,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31 名,除在主井附近从事出矿、摘挂钩和发牌作业的8人成功升井外,其余23人被困 经过日夜连续抽水排淤,7月16日12 时左右,救援队员在二水平大巷人口处,搜寻到2 具遇难矿工遗体。7月25 日,经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方面专家论证,确认井下其余 21 名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经政府批准,自7月26 日起,从抢险救援为主转入善后处理为主。
据调查发生透水的露天坑位于主斜井上盘西南侧约200 m处。该坑最初形成于 20 世纪50 年代,历经多年无序采挖,逐步扩大并遗留至今,由于长期无人关注,至事发时,坑内存积了大量的废石、尾矿、垃圾和地表水等。 采掘施工队伍非法违规开采露天坑下部的矿体(保安矿柱),造成保安矿柱远小于设计尺寸,致使保安矿柱冒落,露天坑内水沙泻入井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同时,甲矿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应急预案制定前没有专门收集有关资料,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等工作,事故发生后,其应急预案完全无法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原因。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诉讼时效期限
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