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具有自己特色的职官考绩制度包括( )。
【背景资料】某学校教学楼工程,地上5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层高4.5m,二~五层层高均为3.9m。门厅设中庭,其高度为8.4m,跨度为9.0m×9.0m,采用井字梁楼盖。一层设8个普通教室,二~五层每层设10个普通教室,普通教室的使用面积均为90㎡。
施工前,项目部编制了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包括:①门厅中庭采用木立柱支模;②立柱底部设置砖垫块;③模板及支架杆件在楼层内集中码放整齐;④因设计无具体要求,井字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时拆除梁底模和支架。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再组织召开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二层梁板混凝土浇筑前,项目部检查了混凝土运输单,测定了混凝土的扩展度,确认无误后进行了混凝土浇筑。
门窗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门窗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了观感质量,并对门窗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报告、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记录进行核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对普通教室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先进行了普通教室样板间检测,结果合格后,确定了普通教室的抽检量和检测点。
【背景资料】某枢纽工程由节制闸、船闸和新筑堤防组成,节制闸14孔,每孔净宽10m,设计流量1500m3/s;船闸闸室长120m,船闸净宽10m;新筑堤防长3000m。某投标人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投标文件中部分土方、混凝土工程量和单价见表2。

表中未列出的合同其他项目工程款为2000万元。
承包人编制并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
第1~4个月进行土方工程施工,第5个月开始浇筑混凝土,混凝土采用拌合站拌合(拌合站安装、调试需1个月时间完成)。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立即组织进场了部分设备,其中包括:挖掘机2台,推土机2台,自卸汽车10辆,拌合站1套。监理单位按合同发布了开工令。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后,由于征地工作受阻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使土方工程开工滞后1个月,承包人提出了书面索赔意向书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签收了意向书,并指示承包人调整土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混凝土浇筑施工计划不变。承包人提出的设备索赔费用包括2台挖掘机、2台推土机、10辆自卸汽车和1套拌合站进场后1个月的闲置费用。
事件2:节制闸设计建基面为岩石,开挖到建基面时,未见岩石出露,补充勘测发现建基面以下为2m厚软土,其下才为岩层,为此设计单位提出对此2m厚的软土采用碎石土换填处理并提出变更设计。碎石土单价中的基本直接费为30元/m3。
事件3:在新筑堤防填筑过程中,遇阴雨天气,承包人根据施工措施计划,对填筑面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小阴雨天气对工程的影响。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的市政府桥梁工程中,桥梁引道与现有城市次干道呈 T 型平面交叉,次干道边坡坡率 1:2,采用植草防护;引道位于种植滩地,线位上现存池塘一处(长 15m,宽 12m,深 1.5m);引道两侧边坡采用挡土墙支护:桥台采用重力重力式桥台,基础为直径120cm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引道纵断面如图2-1所示,挡土墙横截面如图 2-2。


项目部编制的引道路堤及桥台施工方案有如下内容:
(1)桩基泥浆池设置于台后引道滩地上,公司现有如下桩基施工机械可供选用:正循环回转钻,反循环回转钻,潜水钻,冲击钻,长螺旋钻机,静力压桩机。
(2)引道路堤在挡土墙及桥台施工完成后进行,路基用合格的土方从现有城市次干路倾倒入路基后用机械摊铺碾压成型。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案时指出:施工方案(2)中施工组织存在不妥之处:施工工艺流程图存在较多缺漏和错误,要求项目部改正。在桩基施工期间,发生一起行人滑入泥浆池事故,但未造成伤害。
【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中的“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让负责质量管理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基坑土方开挖到接近设计标高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离,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施工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标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造成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80万元,施工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
某铁矿井口标高+136m ,提升最终中段标高-105m ,提升高度 241 m (分3 个中段,分别是+25m 、-40m 和-105m ),井底水窝深32m。 提升机房、井口及井下各提升中段马头门均设有视频监控装置。
矿井采用双滚筒单绳缠绕式提升机,采用双罐笼单层单车提升。2009年5 月完成安装后,检测机构对防坠装置进行了脱钩试验,实验结果为合格。2011年8月 31 日,检测机构对副井提升机进行了检测,对防坠装置进行了脱钩试验,其结论均为合格。 副井提升装备及有关附属设施的生产企业均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12年3月 15日0时 33 分,主罐笼往井下运送铲运机工。 此时,井口信号盘为检修控制模式,井口信号工在没有转换控制模式的情况下,利用副罐笼向井下运送工人。当13 名工人进入罐笼后,信号工在摇台未完全抬起的情况下,便向提升机司机发出了开车信号。0时36分24 秒启动提升机。6s 后罐笼上端被卡住,提升机继续运行,26s后罐笼开始向井下坠落,37分时提升机司机将提升机停止,随后,钢丝绳断裂,罐笼直接坠向井底, 13 名工人全部遇难。
事故调查组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坠装置失效的原因是由于各连杆机构相对转动部位锈蚀,转动不灵活,不能有效动作所致。经现场勘察,提升机房出绳口安装的防寒防尘挡板高出松绳保护装置传动拉杆290 mm ,钢丝绳松绳时搭在挡板上,与传动拉杆接触不上,致使松绳保护装置失去作用。 其中,技术鉴定时间 10天。
综上所述,事故直接原因为井口信号工违章操作,副罐笼防坠和松绳保护装置失效。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 题为单选题, 3~5题为多选题):
某商业综合体机电安装工程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工期8个月。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签的合同价3000万元,在合同中约定:(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8在工程的第3个月开始扣除,2个月扣完;(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80%且自第一个月起,按进度款3%比例扣留质量保修金;(3)工期提前10天以上,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进场后,因施工场地狭小,管道及设备安装采用装配式施工技术,B2层冷冻站的一组冷冻泵模块如图3所示。
施工第5个月,排烟系统镀锌钢板风管制作安装的工程量完成了2000m,清单综合单价为600元/m,并对排烟主干风管分段进行了严密性试验,分管允许漏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低压风管:Ql≤0.1056P0.65 (式3-1)
中压风管:Qm≤0.0352P0.65(式3-2)
高压分管:Qh≤0.0117P0.65(式3-2)
工程竣工后,因采用装配式施工技术,提高了施工效率,施工工期提前12天,冷冻泵模块化造成型钢消耗量增加,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奖励30万元,补偿型钢增加费用10万元的要求。施工单位按期提交了工程竣工结算书。
A公司承接一项DN1000mm天燃气管线工程,管线全长4.5km,设计压力4.0MPa,材质为聚乙烯管(SDR11),除穿越一条宽度为50m的非通航河道采用泥水平衡法顶管施工外,其余均采用开槽明挖施工,B公司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工程开工前,A公司踏勘了施工现场,调查了地下设施、管线和周边环境,了解水文地质情况后,建议将顶管施工改为水平定向钻施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办理了变更手续。A公司编制了水平定向钻施工专项方案,建设单位组织了包含B公司总工程师在内的5名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了论证,项目部结合论证意见进行了修订,并办理了审批手续。
为顺利完成穿越施工,参建单位除研究设定钻进轨迹外,还采用专业浆液现场配制泥浆液。以便在定向钻穿越过程中起到如下作用:软化硬质土层、调整钻进方向、润滑钻井,为泥浆马达提供保护。
项目部按所编制的穿越施工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了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背景资料】某机场建设工程位于丘陵地带,飞行区指标为4D.跑道结构为:沥青混凝土柔性道面面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期比较紧张。由于工期紧迫,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经理签批后开始准备施工。施工正值雨季,施工单位做了雨期施工准备,购置了防雨设备,要求值班巡逻,发现险情立即排除,施工单位只准备了轻型压路机,认为通过增加碾压遍数,可以代替重型压路机。
2010年8月,经过市场调研和技术研制实验,甲市海河区的爱康公司生产的家用足底按摩 器,取得了“康健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康健牌”家用足底按摩器经过市场宣传和营销,不仅 获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而且市场占有率很高。2013年6月开始,不断有消费者向爱康公司投 诉反映购买的足底按摩器存在各种缺陷,并且“康健牌”足底按摩器的市场销售量明显下滑。 经过深入调查与走访投诉的消费者,爱康公司发现甲市雨花区的器械公司在甲市金水区设立 的分公司(使用器械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的多功能足底按摩器,使用“健康牌”的商标引起消 费者的误买,且消费者投诉反映“康健牌”足底按摩器存在的诸多质量问题,均系“健康牌”足 底按摩器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此,爱康公司在与器械公司交涉未果情况下,诉至金水区法 院,请求判令器械公司停止在足底按摩器上使用“健康牌”商标,并赔偿其损失50万元。金水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在调解中,器械公司认可其生产足底按摩器的行为侵犯爱康公 司的商标专用权,但就损失赔偿数额双方未达成协议。金水区法院根据器械公司认可侵犯爱 康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这一事实,判决器械公司停止在足底按摩器上使用“健康牌”商标,并赔 偿爱康公司损失50万元。
器械公司不服,上诉至甲市中级法院。甲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爱康公司发现器械公司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欲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在甲市中级法院受理甲市消费者协会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后,消费者陈某以购买器械公司生产的足底按摩器致使其足部损伤为由,向雨花区法院提起侵权赔偿诉讼,雨花区法院受理该案。关于本案的下列做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雨花区法院不应受理陈某的起诉,因为甲市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对器械公司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
陈某请求雨花区法院中止诉讼,雨花区法院可以准许
甲市中级法院对消费公益诉讼作出裁判中确认的事实,陈某在其侵权赔偿诉讼中无需证明
雨花区法院受理陈某的起诉是正确的,因为公益诉讼不影响陈某提起私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