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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如骑车人或行人)的推碾或滚压的现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直接死亡5人,且在事件发生的15天,由于病情严重又有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的事故是( )。
某交通事故中,重伤10人,损失350万。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等级是( )。
某交通事故中,造成10人死亡,100人重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等级是(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应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的事故等级是(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造成死亡5人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的事故是( )。
某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并发生火灾,经过1个小时的扑救,将火彻底扑灭。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重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等级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路”是指( )。
在某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轿车,司机因个人原因决定加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
某商厦地下一层为大型综合性连锁超市,地上一至三层主要经营服装及日用品;四层、五层主要为餐饮娱乐区。某晚20时32分,该商厦发生火灾,经过4个小时的扑救,将火彻底扑灭。这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6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6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等级是( )。
机动车驾驶员张某正常行驶至某县路段,与前方驾驶载人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两名乘车人员重伤。该县交通队调查取证时,得知摩托车已过报废年限,并违反规定载人驾驶。但因地方保护主义,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收到交通认定书后向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阅相关案宗资料后,认为该事件属于下列情形中的( ),故责令原办案单位应重新调查、认定。
某市一公交客车在行驶至桥面路段时,突然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一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撞击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后,落入江中。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事实,该起事件系一乘客刘某因车辆过站未能下车而与驾驶员冉某发生争执,并有激烈的肢体冲突,导致车辆失控。针对此类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对客运企业负有安全生产全面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 )。
我国的公路分为( )个等级。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 )。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 )。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机动车应当( )。
( )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备案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道路运输安全体系内容的是()。
因道路运输是一项长时间、远距离、范围广的生产作业,使得驾乘人员不仅要长时间随车工作,而且还需面对各种不熟悉的交通环境。交通环境包括()。
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如骑车人或行人)的推碾或滚压的现象称为()。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属于道路运输安全体系中的( )。
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由( ) 等内容构成。
某客运公司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死亡3人,重伤1人,该起事故为( )。
某货运公司货运站场内发生一起车辆自燃事故引起火灾,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1 亿元,该起事故为( )。
某客运公司大巴车在山区行驶中,由于速度过快导致侧翻坠沟,事故导致8人当场死亡、12人重伤、25人轻伤,5日后重伤人员死亡1人,10日后又死亡1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580万元。该起事故应由( )组织调查。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类型不包括( )。
在汽车运输事故中,相对交通强者的车辆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的事故为( )事故。
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发生一起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引起装载的危险品泄漏并由此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28人急性中毒,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该起事故等级为( )。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四不放过”原则内容的是( )
下列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中,不属于安全责任体系的是( )。
下列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中,不属于安全责任体系的是( )。
【背景资料】某日21时28分,某驾驶人驾驶大型客车(核载38人),由X市汽车客运站出发前往Y市,当大型客车以88km/h的速度行驶至高速公路某处时,该车右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车身右侧与道路右侧波形梁护栏连续刮擦挤压后,车辆前部又撞到桥梁一侧混凝土护栏端头,坠入水深4m的河渠内,造成驾驶员及车内乘客26人死亡、4名乘客受伤,车辆、公路设施等损坏。调查发现:排除客车右前轮轮胎因质量问题导致其爆破。该车发生事故时客货混装,严重超出客车设计总质量(货物超载约120%),加大了大型客车的轴荷,大型客车右前轮轮胎由于其承受较大载荷,并使其下沉量过大致胎压过高爆破。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每题2分,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下列不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结果分类的是()。
【背景资料】2020年10月日3时10分,驾驶人李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汽车,沿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320 km+10m处,与驾驶人王某驾驶的卧铺大客车发生追尾撞,导致罐半挂汽车内化学品泄漏并起火,李某见状及时逃离,但在逃离时被化学品烧伤皮肤。该事故方最终造成大客车内20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根据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王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行驶速度过低,未及时发现后方汽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每题2分,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下列关于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安全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是( )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两客一危”车辆是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运输事故的主要车型,下列不属于“两客一危”车辆的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列不属于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的机制的内容的是()。
某月6日,某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起大客车事故,现场死亡9人、重伤3人;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住院期间10日后又死亡1人。该起事故等级应为( )。
下列关于道路运输的特点,属于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是( )。
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
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 )
(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9人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
不属于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的直接原因的是( )
行车事故导致一次死亡人数为3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行车事故导致一次死亡人数为10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是( )
( )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辖区内一起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该事故造成 12 人死亡。根据材料要求,该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 )将事故快报报至交通运输部
根据《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59 号),下列事故原因中,不属于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直接原因的是(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22〕4 号),下列措施中,不属于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的是( )
某月 6 日,某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起大货车追尾小轿车事故,现场死亡 1 人、重伤 3 人;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期间同月 7 日死亡 1 人,15 日又死亡 1 人。该起事故等级应为(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B企业对临时雇佣的5名作业人员进行进厂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
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
某城市综合体工程,建筑面积55923 ㎡,共有3栋高层建筑(编号为A1、A2、A3),地下3层,地上29层,高度85.90 m。项目计划安装5台QTZ160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用于垂直运输建筑材料。在安装前,由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甲编制了塔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2022年4月7日,5台塔机全部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022年11月8日上午,安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和4名安装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对A1楼4号塔机第4道附墙进行安装和顶升作业。作业前,乙和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丙对4名安装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人员在顶升第6节标准节时,塔机顶升套架及其上部结构被顶起约0.50 m后(此时塔身与回转下支座脱离连接),顶升油缸无法继续动作。乙判断油泵电机出现故障,需要更换。乙安排4号塔机司机拆卸相邻塔机同型号的油泵进行替换。乙在塔身未与塔机回转下支座连接的情况下,操作4号塔机起重臂回转180°,将吊钩上配平用标准节放到A2楼26层楼面后,起吊更换用的油泵,起升至起重臂下约2.30 m后,回收小车准备将油泵落放至4号塔机套架上,当小车收回到距离塔身约15 m时,塔机上部结构发生翻转,平衡臂下落,起重臂上扬逆时针旋转约180°后,套架及塔机上部结构坠落地面;塔机倒塌后将临近的A2楼塔机砸倒,A2楼结构严重损坏,经济损失约2100 万元;乙在驾驶室内随塔机上部结构坠落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立即向相关单位进行了事故报告。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背景资料】在由A公司承建的某花园Ⅰ区商品住宅楼建筑工地,安装有从B公司租赁的QTZ5513型塔式起重机。承担塔式起重机安装的C公司指派作业班长甲带领乙、丙、丁共四人对该塔式起重机进行顶升作业。14时许,在顶升作业时,塔式起重机回转下支座以上部分(包括起重臂、平衡臂、塔帽、回转支撑、司机室等)突然全部朝塔身北偏西方向倾翻坠落。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砸断三根高压线,砸毁一辆面包车及工地外两排宿舍,造成宿舍内人员一死三伤及安装人员一伤的事故。正常情况下,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应先将一节塔身标准节吊入引进梁,然后再吊一节塔身标准节寻找平衡点,找到平衡点后将回转下支座与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此时绝不允许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连接销轴拆除)。通过液压油缸将顶升套架顶升后,放入一节新塔身标准节,将新塔身标准节与原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安装好,再将回转下支座与新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安装好,完成顶升作业。调查确认,事故发生时,塔式起重机塔身标准节共8节(包括一节基础节),塔式起重机高度为22.9m,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架共7节,起重臂长度为55m。C公司来的四人中,只有甲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顶升作业时,A公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未到现场。作业时,甲未上塔,乙、丙、丁三人上塔作业,塔式起重机司机在吊起作为平衡用的塔身标准节后,也下到顶升套架平台上一起进行顶升作业。事故发生时,现场顶升作业人员将回转下支座与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后,同时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连接四条销轴也拆除了三条,当起重臂与平衡臂不完全平衡时,造成回转下支座以上部分倾翻坠落。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4题为单选题,5~8题为多选题):
该起事故等级为()。
1.事故经过某装饰公司在综合实验研究平台项目精装修工程2号地下车库入口钢架玻璃雨棚施工,该公司易某、陈某、周某等4 名工人在现场铺设雨棚顶玻璃时,周某在移动钢架上的木板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铺装玻璃的钢架下方也未设置安全底网,从5.5m高玻璃雨棚钢架顶坠落到车库入口地面。2.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8万元。3.事故调查结果周某铺装钢架顶玻璃施工中移动木板时,未系安全带在钢架上走动,高处坠落至地面受伤死亡。装饰公司在综合实验研究平台项目精装修工程2号地下车库入口钢架玻璃雨棚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松散,工人高处作业不系 安全带、无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监管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对于工人违规行为也不予制止和通报,导致发生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每题2分,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某公司承接了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土建一标段。2020年3月7日,一标段02工区的2号竖井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正常施工。13时,井下土石方爆破完毕后,铲车正在清理渣土,小型翻斗车对现场渣土进行倒运,门式起重机进行渣土吊运;井上钢筋加工区正在进行格栅钢架加工,钢筋调直机和电焊机均在作业。14时30分,钢筋支护班组准备安装格栅钢架,班组长甲上井后发现信号司索工和门式起重机司机未在岗,甲自行上机操作,并安排新入职的工人乙使用钢丝绳和卸扣(卡环)捆绑6个格栅钢架。由于甲操作错误,吊运的格栅钢架与竖井楼梯护栏发生碰撞,格栅钢架坠落至竖井底部,砸在位于竖井底部的工人丙头部(佩戴了安全帽),丙当场倒地。现场工人立即拨打了120,将丙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卸扣(卡环)受力方向错误;甲无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资格证书;乙无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每题2分,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5亿元。现需要进行3#厂房扩建工程,厂房主体为拱形顶钢结构,顶棚采用夹芯彩钢板,燃烧性能等级为B2级。2019年年初,开始全面安装3#厂房顶棚夹芯彩钢板,并通过招投标委托A施工企业为总包单位。2019年5月15日,A总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B企业承接3厂房顶棚夹芯彩钢板安装工程,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前双方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5月18日8时,B企业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搭建了移动式脚手架,脚手架作业面距地面8m。施工作业过程中,B企业临时雇佣5名作业人员参与现场作业。当天15时30分,移动式脚手架踏板与脚手架之间的挂钩突然脱开,导致踏板脱落,随即脚手架倒塌,造成脚手架上3名作业人员坠落地面,地面10名作业人员被脱落的踏板、倒塌的脚手架砸伤。 事故导致10人重伤、3人轻伤,全部经济损失670万。事故调查发现,移动式脚手架踏板与脚手架之间的挂钩未可靠连接,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虽佩戴了劳动防护用品,但未正确使用,未对临时雇佣的5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过程中,移动式脚手架滑轮未锁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隐患。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每题2分,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背景资料】1.事故经过自来水改扩建工程是政府投资工程,该项目在原水厂地址进行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 5000 万元,占地面积 55 亩,现阶段实施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内办公楼、常规水处理建筑物、构筑物、泥沙处理工程。建设工程进行当日,自来水厂送水泵房模板支撑搭建完成。自来水厂现场负责人张某组织施工人员开始由北向南实施屋面梁板混凝土浇筑,浇至项目西南角时,已浇筑完成屋面板中部模架系统突然发生坍塌,当时正在作业面上施工的 8 名工人随整个作业面瞬间坠落,3 人安全逃离,2 人获救送往医院治疗,3 人被困坍塌物下致死。2.事故原因根据调查组技术小组专家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支撑架体结构未抱柱抱梁,纵横向水平杆未与既有建筑结构可靠顶接以及承重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步距过大、扫地杆距地面高度过大、架体上部自由端高度过大、立杆及纵横向水平杆接头在同一平面、浇捣顺序不符合规范、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刀撑,钢管、扣件主要材料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因素,造成架体侧向位移、局部失稳导致坍塌。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 题为单选题,3~5 题为多选题):
指出《悬挑式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并说明正确做法。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说明悬挑式操作平台检查的主要内容。
某城市定向安置房工程建筑面积50200m2,包含3栋高层住宅楼,每栋16层,设计总高度49.95m,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C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D公司签订了《定向安置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D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E公司签订了《定向安置房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E公司组织300名工人进场施工。为解决钢管、扣件、模板等周转材料的换层转运,计划每栋楼从地上四层以上配置两个限载1.50t的悬挑式操作平台。悬挑式操作平台采用型钢焊接制作而成,使用塔式起重机吊装就位,通过预埋件和斜拉钢丝绳进行固定。2020年6月27日,D公司工程项目部要求E公司编制《悬挑式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查。7月2日,在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的情况下,工程项目部组织了1号楼五层2号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安装,并投入使用。7月3日,监理公司在安全检查中发现,2号悬挑式操作平台外侧钢丝绳上端吊环塔、杆距悬挑式操作平台主钢梁的高度为2.90m,与施工方案中设计高度5.80m不符合,且吊环螺杆的水平位置偏移了1.25m。监理公司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该悬挑式操作平台停止使用。7月4日7时30分,E公司木工班班长带领三名工人在五层清理倒运楼内物料,其中两人在楼层内清运物料,两人在2号悬挑式操作平台中码放物料。11时45分,悬挑式操作平台一侧的吊环螺杆突然断裂,平台侧翻,两名工人随码放的物料一起坠落至下方基坑内,并将在基坑内作业的一名工人砸伤。工程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单位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三名伤者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悬挑式操作平台堆放物料总重量达到2.90t。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指出工程项目部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某医院门诊楼新建工程,建筑面积87000m2,地下3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坑开挖深度14.50m,首层层高5.60m,二层以上为标准层,层高4.20m。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成立了工程项目部,任命甲为项目经理,乙为技术负责人。主体结构施工选择B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主体结构施工至二层时,工程项目部组织搭设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由乙组织编制了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甲审核签字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方案规定每5层悬挑一次。在施工过程中,B公司从其他工程项目抽调1个木工班组进行脚手架搭设,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该木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安排施工作业,工程项目部按规定组织了验收。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工程项目部采取了如下安全防护措施:①主体结构临边设置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为2000mm;②短边长度大于1500mm的水平洞口仅设置防护栏杆;③短边长度小于1500mm的水平洞口设置固定盖板,满足承载力要求;④电梯井口设置高度为1200mm的防护门,悬挂安全标志,并设置挡脚板;⑤电梯井道内每隔三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工程项目部同时还编制了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了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资料进行了归档。根据以上情景,回答下列问题:
某综合商业体工程进行改扩建,需加建3层,加建部分采用钢结构。D建筑公司通过投标承揽该项目的施工。D建筑公司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之前没有发生过伤亡事故,有良好的安全、质量业绩。为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D建筑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每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投入相关经费。在钢结构构件连接时,由于电气焊作业点位较多,看火人员配备不足,引燃了底部堆放的保温材料。在外脚手架架体的拆除时,作业人员每拆除3层连墙件后再拆除架体,同层杆件和构配件按照先内后外的顺序拆除,并将拆除的架杆、连墙件等材料,直接抛掷于施工场地。
事故经过某工程项目所在地块局部底下有市政管道。14年1月24日上午,某装饰工程9名工人在进行酒店外墙石材干挂施工 作业,9时15分左右酒店东侧靠近加油站一侧外墙脚手架架体突然开始坍塌,进而连续至酒店南侧和西侧的外墙脚 手架架体整体坍塌。坍塌处的外墙脚手架架体高度有20多米,最高的地方有27m,三面坍塌的外墙脚手架架体加起 来的宽度约60m。致使正在脚手架上进行作业施工的9名工人中2人重伤、1人轻伤。事故原因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连墙件偏少,加上外墙作业违规拆除部分连墙件,导致脚手架架体交替失稳。建设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缺乏严密组织和有效安全管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未编制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之间无安全生产协议,是 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建设方和施工方均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分脚手架搭设在软土上,无扫地杆,剪刀撑偏少,开口位置未与墙体层 层连接;通道口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石材堆放过于集中,造成局部荷载过大;未完全取得建设工程相关手续违规进行项目建设,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1.事故经过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某装饰工程 8 名工人在进行酒店外墙施工作业,9 时 10 分左右酒店东侧靠近加油站一侧外墙脚手架架体突然开始坍塌,进而连续至酒店南侧和西侧的外墙脚手架架体整体坍塌。坍塌处的外墙脚手架架体高度有 20 多米,最高的地方有 27m,三面坍塌的外墙脚手架架体加起来的宽度约 60m。致使正在脚手架上进行作业施工的 8名工人中 2 人重伤、1 人轻伤。2.事故原因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加上外墙作业违规拆除部分连墙件,导致脚手架架体交替失稳。建设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缺乏严密组织和有效安全管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未编制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之间无安全生产协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北京市某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接了高档住宅小区三期工程,建筑面积180000 ㎡,单体工程设计高层住宅高度为 98m。多层住宅为 23 米。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 点,工程项目部安全总监王某组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对施工现场 1#,3#,5#楼(均为高层)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基坑降水(开挖深度5.80m)、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 24m)、悬挑式脚手架、施工升降机、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和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 8m、跨度 24m)。 王某检查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工程时,发现存在8 项安全隐患: ①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②立杆基础不平,不牢,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③作业层外侧设置高度 100mm 的挡脚板;④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⑤架体未设供人员上下的专用斜道。 ⑥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⑦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 ⑧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 王某针对上述安全隐患下发了安全隐患通知单。检查施工升降机,发现存在以下4 项安全隐患: ①防坠安全器不灵敏 ②上限位开关不灵敏 ③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④基础未设计排水设施 王某针对上述安全隐患下发了安全隐患通知单。下午14:00,架子班组搭设电梯井脚手架,架子工小马和小李在搭设作业过程中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小马安全带悬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悬挂在半空中,小李未系安全带,不慎从作业面坠落至电梯井底,坠落高度 10m。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进行汇报。项目经理立即安排车辆将伤者小李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项目经理立即向单位负责人田总进行报告。田总于14:20 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别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 题为单选题,3~5 题为多选题):
(1)事故经过某施工队完成四层楼面工程后,需升高脚手架砌墙。因架子工韩某请假回家,项目部副经理张某便安排泥工王某、学徒工崔某开架作业。由于王、崔二人不懂扎架技术,把一些不合规格的带皮小杉条圆木当作小横挡杆使用。架子升完后,张某未去现场检查验收,便安排人员将红砖担放到架板上。27日下午,架子工韩某回到工地,发现西三墙升的架子不合要求,便将情况向队长作了反映。第二天早上,张某也发现西三墙的横杆木小了,并看见韩某正在更换。但在尚未换好的情况下便要工人上工。当一名泥工刚走到西三墙架板上时,一根小横杆因承受不住重量而断裂,架板下塌。导致该泥工从 12m 高的架板上摔下来,造成左腿骨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施工项目部副经理张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 114 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2)事故原因违章作业,不顾安全。张某身为项目部副经理,只注意施工进度,忽视作业安全,安排不懂扎架技术的人员扎架,并违反脚手架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的规定,不到现场检查验收,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在隐患未完全排除时,便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 题为单选题,3~5 题为多选题):
1.事故经过A工程队已经完成了基坑开挖、地基基础施工、1楼2楼工程后,需升高脚手架进行3楼的砌墙工作。因架子工请假回家,施工班长田某便擅自安排木工王某、学徒工李某开架作业。王、李二人不懂架设技术,把一些不合规格的小方木当小横杆使用。架子升完后,田某未去现场检查验收,第二天中午,架子工回到工地,发现架子不符合要求,便将情况作了反映。下午两点,在尚未换好的情况下田某便要求工人上工。当一名泥工刚走到架板上时,一根小横杆因承受不住重量而断裂,架板下塌。导致该泥工从6m高的架板上摔下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施工班长田某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脚手架断塌,造成死亡1人的严重后果,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2.事故原因田某身为施工班长,只注意施工进度,忽视作业安全,擅自安排不懂扎架技术人员扎架,并违反脚手架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的规定,不到现场检查验收,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在隐患未完全排除时,便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3.后续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加强了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以上背景,回答下列问题(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1.事故经过某施工队完成三层楼面捣制工程后,需升高脚手架砌墙。因架子工徐某请假回家,被告廖某便擅自安排泥工汤某、学徒工屈某开架作业。由于汤、屈二人不懂扎架技术,把一些不合规格的带皮小杉条圆木当作小横档杆使用。架子升完后,廖某未去现场检查验收,便安排人员将红砖担放到架板上。27日下午,架子工徐某回到工地,发现西三墙升的架子不合要求,便将情况向队长作了反映。第二天早上,廖某也发现西三墙的横杆木小了,并看见徐某正在更换。但在尚未换好的情况下便要工人上工。当一名泥工刚走到西三墙架板上时,一根小横杆因承受不住重量而断裂,架板下塌。导致该泥工从9m高的架板上摔下来,造成左额颞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脚手架断塌,造成死亡1人的严重后果,该厂工地施工班长廖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事故原因违章作业,不顾安全。廖某身为施工班长,只注意施工进度,忽视作业安全,擅自安排不懂扎架技术人员扎架,并违反脚手架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的规定,不到现场检查验收,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在隐患未完全排除时,便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背景资料】1.事故经过某市一建公司一处建筑工地代班长韩某向副工长崔某提出,晚上回楼抹地面,需在四楼安装照明灯,崔某表示同意。当时担任工地电工任务的张某家中有事离开工地,并向崔某表示由焊工宋某代替其电工工作,崔某表示同意。当日下午,宋某在安装线路灯具时,为了固定灯具,使用钢筋支护灯具。安装好后,宋某推闸灯亮即离开工地。民工唐某在作业时,不慎碰到灯具外壳(铁盒)触电身亡。2.事故原因(1)违反规定,焊工代替电工操作。按照规定,电工经过考试合格以后取得电工资格才能上岗作业。宋某身为焊工,领导没有安排他代替电工工作,但当电工张某委托他时,他竟满口答应,代替电工工作。(2)违反操作规程。电线不能用导电物体作支护和护罩,宋某违反安装技术规程,用钢筋支护灯具,用铁盒作灯具外壳,致使民工作业时触电身亡。(3)领导负有一定的责任。按规定工地须配专职电工。领导只是委派没有电工资格的电焊工张某担任电工工作。张某因事离开工地时,又擅自委派电焊工宋某,宋某安装四楼照明灯时,副工长崔某知道此事,也没有制止。因此,领导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8 时 26 分许,位于某钢结构库房项目施工现场,3 名作业人员在移动脚手架过程中,脚手架顶部不慎触碰上方架空高压电线,引发触电事故,致使 3 人当场死亡。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81 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项目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盲目冒险组织施工作业,有关部门监管缺失而导致的事故。 1.项目概况。 某钢结构库房工程为单层钢结构工程,造价869.85 万元,占地 20 余亩,建筑面积 11500 ㎡,东西跨度 441 米,南北跨度 54 米,高度为 5.4 至 7.2 米。 项目由西向东依次为A.B.C.D.E 五个独立钢结构库房区。事故发生地点位于 E 区北侧,事发时,地面已完成混凝土硬化,主体工程完成约70%。 项目内有一段长约300 米高压架空电力线,由西向东从 A、B 区穿过,紧沿 D、E区北侧穿出。 2.项目违法建设情况。 2020 年 6 月 1 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事故发生时,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施工许可,未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的情况下,自行设计施工图纸,擅自决定建设钢结构库房;同时违规将该工程发包给不具备钢结构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6 月 1 日,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违规在高压线保护区新建了围墙,将部分电杆和高压线路圈入施工范围。 6 月 3 日,人员进场施工,并将该工程 D、E区劳务作业分包给某钢结构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 6 月 4 日至 6 月 7 日,建设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对原地面(该项目施工区域原为一片荒地,被杂草、植被覆盖,事发位置及周边为一片低洼地带)。进行回填改造,增加事发区域地面高度约 0.8 至1.5 米,致使事故发生地点架空高压线路到地面垂直距离从初始的约 6.68 米降低至 5.44 米,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3.事故发生经过 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7 时 30 分许,郎某组织 10 名劳务人员进场,进行钢结构库房墙体钢檩条(钢结构工程墙体承重构件)焊接和卷帘门制作及安装施工。 其中,劳务工人邓某、吴某、张某负责E区北侧钢结构库房钢檩条焊接作业(作业人员需站在移 动式脚手架上对库房墙体进行电焊施工),作业过程中包含高处作业和电焊两种特种作业。 上午8 时 26 分许,由于作业位置发生改变,上述 3 人在由东向西推动可移动式脚手架过程中,金属脚手架顶部不慎触碰上方10KV 带电高压线,致使 3人触电倒地。 8 时 33 分,工程总监王某拨打了 110KV 高庄变电所电话请求紧急断电,并指派现场人员拨打 110、120 报警救援电话。 断电后,经到场120 急救人员确认,3 人已经死亡。 3 名死者均未佩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吴某和张某身上佩有安全带(未悬挂)。 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在高压线保护区范围内组织施工,3 名作业人员在未接受任何安全教育培训、无现场风险辨识能力情况下冒险、违章进入10kV 高压线危险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等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 千伏以下,1.0 米;1-10 千伏,1.5 米;35 千伏,3.0 米。 根据背景回答下列问题:
【背景资料】1.项目概况2015年10月8日,A公司与建工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某商用建筑土建施工由建工B公司承包,建筑面积为11.5×104 m2。2016年9月25 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项目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2台,施工升降机2台,推土机2台,挖掘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2台,木工加工机械1台,钢筋加工机械1台,砂轮锯1台,氧气、乙炔气瓶若干。2.事故经过一日,建筑工地代班长孙某向副工长崔某提出,晚上回楼抹地面,需在四楼安装照明灯,崔某表示同意。当时担任工地电工任务的张某家中有事离开工地,并向崔某表示由宋某代替其电工工作,崔某表示同意。当日下午,宋某在安装线路灯具时,为了固定灯具,使用钢筋支护灯具。安装好后,宋某推闸灯亮即离开工地。民工杜某在作业时,不慎碰到灯具外壳(铁盒)触电身亡。3.事故原因(1)违反规定,焊工代替电工操作。按照规定,电工经过考试合格以后取得电工资格才能上岗作业。宋某身为焊工,领导没有安排他代替电工工作,但当电工张某委托他时,他竟满口答应,代替电工工作。(2)违反操作规程。电线不能用导电物体作支护和护罩,宋某违反安装技术规程,用钢筋支护灯具,用铁盒作灯具外壳,致使杜某作业时触电身亡。(3)领导负有一定的责任。按规定工地须配专职电工。领导只是委派没有电工资格的电焊工张某担任电工工作。张某因事离开工地时,又擅自委派电焊工宋某,宋某安装四楼照明灯时,副工长崔某知道此事,也没有制止。因此,领导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本工程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水平安全距离是( )。
2020年底,A公司承接了某轨道交通工程,合同额5.70亿元,B公司为监理单位。该工程包括“一站两区间”及车站附属结构土建、装修及设备安装。车站采用地下连续墙加钢支撑的围护结构,明挖法施工,基坑深度为26m。车站两端预留盾构机始发或接收条件,待车站主体结构完成后,实施盾构隧道施工。区间隧道左右线长度各1.50km,盾构机从本站始发,相邻车站接收,解体后再运回站内组装。车站附属包括4个出入口,2个通风井,全部采用矿山法施工,车站西侧有110kV架空输电线路。该车站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模板支撑体系最大搭设高度10m,最大跨度为12m。车站基坑开挖、支护和结构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地下连续墙施工设备1台(套)、10t和40t门式起重机各1台、履带式起重机1台、汽车式起重机若干台、挖掘机4台、土方车18辆、混凝土输送泵2台、升降式作业平台4个。另外,施工现场还有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和电焊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若干。2021年3月30日,B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检查,监理工程师指出暗挖区间属于潮湿场所,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动作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共10分,每题2分,1-2题为单选题,3-5 题为多选题):
【案例四】【背景资料】1.事故经过A公司投资建设、B监理公司监理、C公司总承包、D公司劳务分包某学院教学楼二期工程。项目于2015年10月8日开工,2016年3月10日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挖掘机10台、塔吊5台、升降机10部、运输车辆20辆、气瓶30罐、混凝土泵2台、搅拌机3台、电焊机5台、圆锯机1台。D公司劳务分包项目部副经理朱某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决定在10月12日对QTZ5508型塔式起重机进行拆卸。10月12日上午7:10左右,塔式起重机拆除负责人徐某一(D公司劳务分包项目部农民工)带领电工高某、塔机司机孙某一、塔式起重机拆卸操作工孙某二、李某、周某和徐某二7人开始塔机的拆卸工作。徐某一站在回转承台位置负责指挥联系并操作液压顶升油缸,孙某一在驾驶室负责起重臂小车的配平和将拆卸的标准节吊落地面等相应工作,孙某二等4人站在顶升工作平台四周负责拆卸标准节螺栓等,电工高某在地面负责将落下的标准节摆放和塔式起重机照明拆除等。8时5分左右,司机孙某一将起重小车配平并风刹定位,孙某二等4人将最上面的标准节(第14节)与塔机回转的下支座连接螺栓以及第13节标准节与第14节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卸下,徐某一操作顶升油缸顶升套架时,站在地面上的高某看见塔式起重机开始向北倾倒,同时听到金属折断声音,立即朝东南方向跑出十多米远,回头看时塔式起重机已倾覆并断成数截,司机孙某一连同驾驶室一同坠落地面,徐某一被抛到教学楼屋面上,其余4人均坠落地面。徐某一(男,29岁)、孙某二(男,21岁)、徐某二(男,29岁)当场死亡,李某、孙某一和周某等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周某伤势较重,孙某一伤势较轻。这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2.事故的直接原因顶升油钉操作兼指挥徐某违反拆卸方案,误将顶升横梁置于第13标准节的上部耳板上,导致塔式起重机丧失稳定而倾翻。严重违章操作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案例2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145000m2,包含24层主楼和裙房。主楼设计高度为90.80m,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屋面为钢框架。在主楼屋面钢框架结构施工中,主钢梁的构造为等截面钢梁,安装位置标高79.68m,距屋面5m,重量14.40t,需要使用现场的1号、2号塔式起重机进行主钢梁的抬吊作业。为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单位配备了塔式起重机司机4人、信号司索工8人、普通工10人、钢结构安装工10人、电焊工5人、架子工5人、电工4人、测量工2人和无损探伤工2人。施工单位根据主钢梁的重量和吊装要求,编制了塔式起重机抬吊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双机抬吊时单机负荷率不大于80%,钢梁总重量不大于两台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的75%。现场1号塔式起重机最大回转半径(最大工作幅度)为50m,在此回转半径时额定起重量为12t;2号塔式起重机最大回转半径(最大工作幅度)为55m,在此回转半径时额定起重量为10.80t。钢梁采用两点吊装,钢梁上部设置两组吊耳,吊耳距钢梁两端距离相同,吊装时两台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幅度均不大于最大回转半径。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①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②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③钢结构安装工在主钢梁摘钩时要系挂安全带;④进入吊起的构件下方行走必须注意观察;⑤吊装前应在主梁上安装好扶手杆和连续安全绳;⑥在钢梁安装时抛接工具需注意下方人员;⑦在抬吊过程中,两台塔式起重机保持同步;③风速超过12m/s时,停止吊装作业。在吊装作业前,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检查了两台塔式起重机的钢丝绳,发现1号塔式起重机的主卷扬钢丝绳出现了磨损痕迹,经测量钢丝绳直径减小了3%;2号塔式起重机的变幅钢丝绳出现了扭结缺陷。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说明群塔作业时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要求。
某城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程,建筑面积80800m2,主要包括青少年交流中心、体验中心、学前教育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1、工程概况建筑高度:主楼高度46.90m,最大基坑深度17.40m。建筑层高:地下室最大层高6.50m,地上1~9层层高在4~6m之间。建筑平面:主楼横轴距高9000mm,纵轴距离7100~10500mm。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墙装修:玻璃幕墙。2.主要机械设备台式起重机3台、施工升降机2台、高处作业吊篮60台,混凝土输运泵、布料机、平板振动器、振捣棒、固盘锯、木工平刨、木工压刨、钢筋直螺纹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等若干台。3.主要周转材料模板面板:铝合金模板。模板支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地下为落地式双排扣件钢管脚手架,地上为悬挑式脚手架。操作平台:成品钢制操作平台。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背景】2016 年 9 月 13 日早 5 时 30 分左右,林某受 A 省 B 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人赵某临时雇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组织 3 名拆卸工人,到 C 县 D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三期工程工地对事故塔吊进行拆卸作业。林某等 4 人在塔吊拆卸过程中,林某在地面作业,其他 3 人在塔吊上进行拆卸作业(3 人均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绳、安全帽),拆卸塔身标准节时,在塔帽与顶升套架安全销未连接的情况下,将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后顶升,导致塔顶部分,即起重臂、平衡臂失稳倾翻坠地。造成 1 名塔吊拆卸人员从高处坠落地面死亡,2 名小区内铺路工人被倒塌的塔吊砸死,1 名小区内铺路工人被倒塌的塔吊砸成重伤。铺路工人皆为 A 省D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雇用人员。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按照惯例进行的月度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其海星花园项目经理部搭设落地式钢管扣件外脚手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1)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2m,但没有搭设方案,并且无审批手续;(2)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材料部分规格不一;(3)搭设脚手架的基础多处出现不平整;(4)个别门窗洞口立杆悬空等等。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背景资料】1.事故经过A公司投资建设、B监理公司监理、C公司总承包、D公司劳务分包的住宅项目。某日11时30分许,升降机司机李某将C7-1号楼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停在下终端站,按往常一样锁上电锁拔出钥匙,关上护栏门后下班。当日13时10分许,李某仍在宿舍正常午休期间,提前到该楼顶楼进行拆模施工的19名工人擅自将停在下终端站的C7-1号楼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打开,携施工物件进入左侧吊笼,操作施工升降机上升。该吊笼运行至三十三层顶楼平台附近时突然倾翻,连同导轨架及顶部4节标准节一起坠落地面。2.事故结果事故造成吊笼内19人当场死亡,受伤人员15人。医疗费用30万元,丧葬费50万元,抚恤费1562万元,伤亡补助及救济费用580万元,受伤人员歇工工资10万元,现场清理整顿期间的歇工工资25万元;现场抢救费用10万元,清理现场费用5万元,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16万元;现场财产损失价值200万元;事故后补充新员工培训费用3万元;市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350万元;因本次事故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损失70万元;其他费用25万元。3.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该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第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连接失效无法受力。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超过备案额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kg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三十三层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事故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并连同第67节至第70节标准节坠落地面。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列出本工程需要组织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塔机编号。
指出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安装和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过程以及E公司塔式起重机安装后自检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C公司承建某会展中心建设工程,地下3层,地上6层,东西长215m,南北长280m,屋顶为钢结构屋面,最高点为37.30m。该工程需安装多台塔式起重机进行钢结构吊装作业,塔式起重机型号及安装计划见表1。工程开工前,C公司与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D公司签订了8台塔式起重机的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C公司与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E公司签订了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E公司提供了作业人员配备清单,见表2。D公司编制了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经C公司安全负责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针对工程中存在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又作业的情况,E公司编制了塔式起重机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2021年4月1日,1#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前,C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方案交底,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中,C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安装完毕后,E公司现场安装组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对1#塔式起重机进行了自检,结论为合格。C公司项目部按照塔式起重机的验收程序,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了资料审核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投入使用。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事故经过某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 3 部、汽车起重机 3 辆、混凝土搅拌车 2 辆、施工升降机 4 台、电焊机 2 台、 砂轮锯 2 台、木工圆锯机 1 台、铲车 3 辆、运土车 2 辆、电瓶叉车 1 辆、 小型锅炉 1 个。6月 2日,塔式起重机拆卸人员 5 人于早上 9 时进入工地,先整理起升卷扬机钢丝绳,于 9 时 40 分开始拆卸塔式起重机,11 时 10 分,塔式起重机内套架及以上结构(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从上部突然坠落至塔身上,压垮上部第一节塔身后,造成塔身巨大晃动。拉断塔式基础节以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往起重臂方向倾覆倒。事故共造成 4 人死亡。2.事故调查认定F建工集团将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 E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E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法人张某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冒用 C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实施塔式起重机安拆作业,安排没有拆卸资格的工人违规拆卸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检测报告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起升高度、配重等各项信息均与事故塔式起重机严重失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事故塔式起重机没有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档案缺失,施工单位仍然使用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塔式起重机。项目经理未在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期间现场带班,塔式起重机未按使用说明书安装平衡重,施工人员降塔作业过程配平失衡,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第 3.4.6 条的规定,致使塔式起重机上部一侧踏块焊缝剪断脱落,另一侧换步支腿滑离,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从上部突然坠落至塔身,塔身巨大晃动,拉断塔式起重机附墙拉杆,塔式起重机失去平衡,塔式起重机倾覆坍塌。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事故经过某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2部、汽车起重机3辆、混凝土搅拌车2辆、施工升降机4台、电焊机2台、砂轮锯1台、木工圆锯机1台、铲车3辆、运土车2辆、电瓶叉车1辆、小型锅炉1个。5月17日,塔式起重机拆却人员5人于早上9时进入工地,先整理起升卷扬机钢丝绳,于9时40分开始拆却塔式起重机,11时10分,塔式起重机内套架及以上结构(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从上部突然坠落至塔身上,压垮上部第一节塔身后,造成塔身巨大晃动,拉断塔式起重机附墙拉杆,塔式起重机失去平衡,塔式起重机向起重臂方向倾覆,自基础节以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往起重臂方向倾覆倒。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事故调查认定经调查认定,A建工集团将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却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B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B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法人冯某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冒用C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实施塔式起重机安拆作业,安排没有拆却资格的工人违规拆却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检测报告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起升高度、配重等各项信息均与事故塔式起重机严重失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事故塔式起重机没有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档案缺失,施工单位仍然使用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塔式起重机。项目经理未在塔式起重机拆却作业期间现场带班,塔式起重机未按使用说明书安装平衡重,施工人员降塔作业过程配平失衡,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却安全技术规程》第3.4.6条的规定,致使塔式起重机上部一侧踏块焊缝剪断脱落,另一侧换步支腿滑离,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从上部突然坠落至塔身,塔身巨大晃动,拉断塔式起重机附墙拉杆,塔式起重机失去平衡,塔式起重机倾覆坍塌。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背景资料】装建筑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12318㎡,其中1#地块包括6栋25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正处于结构施工阶段;2#地块包括6栋25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商铺、变配电站等配套工程,正处于基坑开挖阶段。现场已安装6台塔式起重机。2024年6月15日,1#地块5号住宅楼搭设悬桃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架体高度18m。搭设前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架子工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和脚手架工程的概况、施工过程的危险部位和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2#地块基坑深度12.20m,采用桩锚支护,分段分层开挖。为确保基坑施工安全,项目部派专人每日对基坑的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监测设施进行巡视检查。8月2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如下问题:(1)5号住宅楼悬挑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2)2#地块基坑施工监测巡视检查项目不全;(3)3号塔式起重机未按规定进行月度检查;(4)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频次和演练内容不符合要求。8月5日,按照整改计划,项目部对3号塔式起重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8月8日,项目部组织开展了深基坑防坍塌事故桌面应急演练。参演人员按照桌面演练的“四个环节”进行了模拟推演。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项目部组织全面整改销项,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细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塔式起重机在拆卸前应该检查哪些内容?
工程总承包单位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地塔式起重机拆除工程分包给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17号楼总建筑面积15013.03㎡,楼高28层,层高3m。塔式起重机分别在4层、8层、16层、20层、24层、28层位置设置6套附着。发生事故前,17号楼主体已经竣工,16层以上4套附着已拆除并拆除了16层附着以下的3节标准节。2021年10月26日。公司员工在拆除该楼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时发生塔机整体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某建筑工程,建筑高度123.10 m,建筑面积79533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349 ㎡,地上建筑面积71184 ㎡;地下4层,基底标高一12.50 m,最大基坑深度17.60 m;地上40层,首层3.60 m,标准层2.90 m。工期474天。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有:塔式起重机、履带式挖掘机、装载机、叉车、旋挖钻孔机、汽车式起重机、水泵、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混凝土布料机、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打夯机、电焊机、直螺纹套丝机等钢筋加工机械、木工设备、振捣棒等。结构施工阶段使用两台塔式起重机,且与相邻工程的塔式起重机之间存在交叉重叠。四层以下采用落地式作业脚手架,四层以上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人工浇筑,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水平运输,混凝土输送泵垂直输送。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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